安徽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为了促进学生徳、智、体、美等方而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髙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 的《普遍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左》、《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髙等学校徳冇大纲》,结合我校实际,制左本办法。 一、 综合测评指导思想 1、 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徳(思想政治素质)、智(学业成绩)、体(身心素质)、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各方而情况进 行的综合评泄。 2、 通过综合测评促进学生全而发展,鼓励学生努力提髙综合素质。 3、 综合测评为学生评奖、评优、就业推荐提供依据。 二、 测评要素及评分标准 (一) 徳(满分100) 从“遵纪守法”、“思想品徳”、“政治表现”、“劳动观念和组织观念”、“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表现”、“社会公徳”等方而每 学期对学生进行测评。每位学生的基本分为60分,在平时行为考核记录的基础上,按下列标准加减分。 加分要素: 1、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政治活动每次加1分。 2、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参加党、团校学习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加2分。 3、 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加1分。 4、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进步明显,排名上升超过5个名次的加2分,超过10个统次的加3分,依次类推,加满5 分止,保持前5名学生加2分。 5、 在学校卫生大检查中,获“最佳寝室”称号的室员每次每人加2分;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并按规龙完成任务者每次加 1分。 6、 爱护公物,对破坏公物行为敢于制止或检举者加5分。 7、 遵守社会公徳和社会公共秩序,讲文明、讲礼貌,举止文雅、仪表端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者加4分。 8、 见义勇为,敢于同不法现象做斗争,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加5分。 9、 在有关学校建设的重大事件中,服从大局,听从指挥,献计献策,表现突出者加5分。 10、 院系认为需要加分的其它要素。 减分要素: 1、 不枳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党团组织活动者,每缺一次扣1分。 2、 无故不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扣1分。 3、 学习时间打扑克、下棋等每次扣2分:打麻将者,每次扣5分:泡网吧者每次扣5分。 4、 学习不努力,学习成绩下降,下降超过5个名次扣2分,超过10个名次扣3分,依次类推,扣满5分止:停留在后5 名的扣2分。 5、 旷课者每节扣2分;事假者每节扣1分(公假除外):无故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分,扣满10分止。 6、 不讲究卫生,任学校、院系或班级组织的卫生检查中,较差寝室的成员一次扣1分:违反宿舍管理规泄者每次扣2分: 擅自外岀租房者扣10分。 7、 乱泼污水,乱扔垃圾污染环境者每次扣5分。 8、 破坏公物每次扣5分:浪费水电、粮食者扣2-5分。 9、 行为举止不文明者每次扣5-10分。 10、 受通报批评或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校纪处分者分别扣10、15、20、25、30分。 11、 院系认为需要减分的其它要素。 (二) 智育素质(满分100分) 从必修课成绩、选修课成绩、考查课成绩、辅修课成绩、自选课成绩等方面对学生智育素质进步测评,按下列公式计算。 智冇素质积分=[工必修课成绩X学分+ 0.5Zx (选修课成绩x学分)]/ (£必修课学分+ 0.5xZ选修课学分) 其中等级计分按优=95,良= 85,中=75,及格=65,不及格=50换算,以下同。 (三) 身心素质(满分100分) 加分因素: 1、 早锻炼按每天0.02分计: 第五划4分,第六划3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省级(或以上)比赛每次需次得分XI;校级比赛每次名次得 分X0.5:院系级比赛每次名次得分X0.25;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3、 院系确定的其它加分因素(须说明); 4、 以上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 减分因素: 1、 体育课病事假每次减1分; 2、 院系确左的其它减分因素(须说明); (四) 能力素质(满分100分) 按照以下几个方面,参照徳弃素质测评方法进行测评,并按实绩进行加分。 1、 创新创造能力 <1)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和科技作品的(包括科技创造、发明获奖),每篇(件)加SXA分,A为刊物(授 奖)级别,国家级A=l,省级A=0.5,省级以下A=0.2; (2)在公开交流的刊物上发表一般性文章,每篇加0.5分; <3)在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受到国家、省、校、院系表彰或奖励者分别加8、4、2、1分: (4)学生积极参加科技研究活动,其表现和成果经专家、教授推荐,并经审左,可予以加分,加分不超过8分。 2、 社会工作能力 (1)学生干部指校、院系学生会干部,班委、团支部成员等。测评按优(3分)、良(2分)、合格(1分)、不合格(0 分)四个等级进行加分; <2)个人受到国家、省、校级表彰的学生干部分别加6、4、2分,班级集体受到国家、省、校级表彰,该班学生干部分 别加5、3、1分。 3、 文娱活动能力 在各项文娱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按国家、省级、校级、院系级每次分别加5、3、2、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4、 操作实践能力 (1) 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到国家、省、校、院系表彰或奖励者分別加10、6、4、2分。 (2) 英语四级优秀者加2分;六级通过者加4分,优秀者加6分:只加一次。 <3)非计算机专业通过计算机水平考试二级者加2分;三级加3分:四级(或程序员级)加4分;其它类似的考试相应 加分。 (4)参加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学科竞赛获得划次者加5分。 5、 其它 由院系制左标准,对学生的突出优秀表现给予适当加分,分值参照上述标准。 三、测评积分计算方法: (一) 单项积分采取积分超过100分以满分计。 (二) 总积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1、 一、二年级计算公式:综合测评积分=徳冇素质积分X20% +智育素质各分X60% +身心素质X10%+能力素质积分X 10%o 2、 三、四年级计算公式;综合测评积分=徳育素质积分X20%+智育素质积分X50% +身心素质积分X10% +能力素质 积分X20%。 3、专科二年级也可按公式2计算。 (三)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综合测评积分按不及格计。 基本分为85分,从平时参加体冇锻练、体冇竞赛以及体育课成绩、生活习惯、人际关系和心理调适能力等方而,予以加 减分。 2、 在各项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者(包括集体项目成员),各需次分值按第一需9分,第二需7分,第三爼6分,第四名5 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e8f69e32c3f5727a5e9856a561252d381eb20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