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莫言《聆听宇宙的歌唱》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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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接触莫言的作品,感觉确有不同凡响之处。对他为何能获诺贝尔文学奖,我有几点个人的拙见,在此浅谈,以表达对作者的尊崇之情。

故乡是创作之本。莫言的小说,故乡的万物贯穿其中,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每一种事物都有其寓意和故事,让人读来倍感亲切,乡情浓郁。引用一位作家的话来说:莫言的小说,都是从高密东北乡那条破麻袋里摸出来的。

平凡、朴素、率真的格调。莫言写小说,写故乡,写故乡的人,写故乡的草木虫鱼,写故乡的狗马羊鸟......把平凡的事物描写得妙趣横生,忍俊不禁,又赋予了生命的意义。尤其是那些描写儿时''神农''尝百草,为人类食谱作出重大贡献的事,把我们的思绪仿佛带回了快乐的童年追忆里。

低姿态、低视角描述。莫言常常把自己贬得很低,一条狗或一个又丑又脏又懒又馋的家伙。通过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些事情,以及人们的冷漠、嘲讽和歧视的描写,表达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不被人看起的平凡人的委屈心声及对社会一些现象的强烈不满。比如从他多次描写的吃事中可见一二:他在宴席上吃多了,人家笑说他吃起来是奋不顾身;吃少了,人家又讥笑他假装斯文。左右都不是,莫言成了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了!归其原因,还是社会上很多人存在的以貌取人的思想观念在作祟。当然,何止这些!

丰富的阅历,扎实的基础。莫言在儿时就喜欢阅读,虽然没上多少学,但是多年的走南闯北,出国游历,加上饱读中外诗书,加上笔耕不辍。使我相信,没有这些丰富的知识和扎实的基本功,无论你对故乡的感情有多深,你也写不出《红高粱家族》和《酒国》

地区级刊物是最初的平台。莫言的处女作《春夜雨霏霏》刊登在《莲池》上,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借着地区刊物这步梯子,莫言攀上了解放军艺术学院的殿堂,从此走上了文学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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