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讲_增值税纳税申报(2)、增值税征税范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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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实务(2019)考试辅导 第七章+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考点3】增值税纳税申报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 4.《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1)转让不动产(2)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3)提供建筑服务(4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企业预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单选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财务公司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

B.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C.《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必须填报 D.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答案】C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差额),需填报;其他情况不需要填写该附列资料。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和报税 1.认证

纳税人当月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和通行费电子发票认证,应在纳税申报前完成。

201931日起,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可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2.报税

报税是指纳税人持1C卡或者1C卡和软盘向税务机关报送开票数据电文。

纳税人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将上月开具发票汇总情况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进行网络报税。

特定纳税人不使用网络报税,需携带专用设备和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报税。 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报税。 【考点4】增值税征税范围 1.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 3.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 4.扣缴计税方法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一、征税范围 1.基本范围: 1)销售货物

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进口货物:除享受免税政策的货物外,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

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4)销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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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实务(2019)考试辅导 第七章+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交通运输服务、电信服务、邮政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②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③邮政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④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⑤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⑥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⑦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5)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6)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2017年简答题】宋先生持有境内甲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投资成本为600万元,经评估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现境内乙股份有限公司有意按公允价值向宋先生收购这部分股权,有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宋先生向乙公司转让所持甲公司的股权,全部收取现金。

方案二:宋先生以所持有甲公司全部股权向乙公司投资,取得乙公司股权。 请结合现行相关政策规定回答宋先生咨询的如下问题。 该收购业务中宋先生是否应缴纳增值税?请简述理由。 【答案】宋先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个人转让境内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基本条件

1)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①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②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③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①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②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③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经营性的业务活动

向非应税行为购买方收取的补贴、资助或赞助,与应税行为无关的赔偿、违约金,发生拆迁补偿收入等。(非经营性)

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非经营性。

①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3)为他人提供的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4)有偿的 3.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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