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音乐史中音乐学和音乐技术研究 当前,有些西方音乐史研究的论文中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即:论文中过多强调了音乐技术分析,试图仅仅从作曲技术的微观结构来探究历史,而忽视了对音乐作品或音乐现象的文化意义的关注。事实上,音乐史属于人文学科,仅仅通过对音乐本体的研究并不能够触及其研究的核心——人的精神,音乐史更多关注的是人类价值和精神表现。它研究的不仅是可见、可视的音乐事件本身,而且更重要的是造成这些事件发生的动因、观念和倾向。作为音乐史研究的一种方法,技术分析仅仅是理解音乐史的照明工具,是达到深刻理解音乐内涵的一个阶梯、一种手段,并不是西方音乐史研究的主体。西方音乐史研究的终极价值在于通过研究和认识达到理解,而非纯粹的技术分析本身。笔者认为,西方音乐史的研究,不应只停留在音乐技术分析的层面上,而必须在技术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史实和文本进行意义的阐释,从而达到探究其音乐本体背后的人文精神。西方音乐史研究的学术取向应是“融历史研究与音乐分析为一体的音乐批评(criIicism)”。 一、音乐技术分析 英国音乐学家安·本特认为,分析即“将某一音乐结构化解为较简单的组成要素,并探讨这些要素在该结构中的功能作用。……它的出发点是现象本身而不是外在的因素(诸如生平事实、政治事件、社会条件、教育方式以及所有那些组成该现象周围背景的其他因素)。”本特认为音乐分析的任务是对作品结构进行化解、描述和比较。技术分析专注于作品的内在固有结构,试图以“纯音乐”的方式把握音乐,通过对音乐结构的剖析,明确各要素间以及它们与整体结构之间所具有的相互关系和影响,以求得对音乐结构组织规律的认识。 音乐技术分析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形成于19世纪,其研究重心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研究创作过程的本质。二是寻求音乐作品中的结构统一。技术分析的这种倾向并不是出于任何科学或抽象的兴趣,而是受到各种思想观念的直接推动。因此技术分析虽然常常在表面上回避价值判断,而事实上分析自一开始便建立在价值认可、价值论证的基础之上。技术分析主要涉及音乐的表层,因而缺乏深入探讨音乐本身更深层的内在动力。音乐由于其材料的特殊性,其分析的对象不仅包括乐谱文本或乐谱所投射的声响效果,而且也包括作曲家在创作时的内心印象、表演家的演绎结果、听者对一次表演的历史体验等。因此,作为西方音乐史研究对象的“作品”不仅仅被视为写下的乐谱,而且被视作某一特定个体所创造的东西,并且在某些方面表达着个体的人格等。 音乐技术分析是一种理性化的、系统化的理解音乐的手段,它必然要以乐谱这个音乐中最具理性化的存在方式作为稳定的基石(尽管乐谱并不能完全清晰地体现音乐)。因此,在音乐技术分析中还必须考虑那些乐谱所不能体现的音乐维度。音乐作品是一种人文社会现象,不论从人的个性、社会与历史的环境、传统的风格与习惯、艺术的目的等原因来看, 认识都不能被定量化。而分析家们通常只注重音乐中可测量的方面,忽视了从更广义的角度来理解音乐内涵。有鉴于此,音乐学的历史意识帮助技术分析摆脱了音乐创作的实用目的,使得技术分析成了音乐学的一名正式成员。 二、音乐学分析 音乐学分析通常采用音乐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的新视角,紧密结合音乐技术分析对作品进行社会性、历史性的探讨,突出技术性理论与相关社会学科理论方法的交叉融合,具有广阔的视野和较高的理论层次。音乐学分析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对音乐作品的分析具有多维性。音乐学分析不仅重视技术分析,而且更关心将这种技术分析深入到其中的音乐思想及创作本质的理解当中,使之提高到哲学的层次。另外,对音乐作品的多维研究还体现在研究方法上的多样性,诸如申克分析理论、音乐图像方法、数列结构分析方法、比较学方法、精神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结构分析法、心理学分析法、社会学分析法、信息论方法等等。例如,对贝多芬钢琴奏鸣曲的研究,就可以将音乐技术分析与社会心理学、艺术心理学等紧密结合,在讨论音乐创作手法的同时应用心理学方法研究他的创作。注重考察贝多芬周围的人群以及他们对贝多芬生活、心理与思想的影响,结合贝多芬的社会行为心理的分析,赋予他音乐风格一种新的解释。 (二)、强调从技术分析到对作品做出历史和现实的价值判断的辨证统一过程。音乐学分析强调在探讨作品本体的同时。注意把作品放入作曲家的艺术创作、观众接受、艺术效应等整个作品存在的总范畴之中进行考察,力求获得对作品从形式到内容的深刻理解。例如,研究前苏联作曲家肖斯塔克维奇的著名作品《第七交响曲》第二乐章时,可通过技术分析微观到其“入侵”音乐主题来自一首德国民歌的骨干音框架,从而在宏观上认识到,它是前苏联人民反法西斯斗争的真实历史写照,进而揭示出作品中饱含的为争取人类生存与和平而战的伟大精神。 (三)、提倡用现代释义学中“视界融合”的视角来解释音乐史。释义学在19世纪后逐渐形成,它是对意义进行理解和解释探究的理论。现代释义学奠基人伽达默尔提出“视界融合”的方法,认为我们分析作品文本应该用现在的视界与艺术作品中体现的过去的视界相融合,从而达到一种新视界,进入一种新理解。这是因为,历史认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一过程没有终点,即使前人已经对某一个问题得出了结论,但随着时间的改变,价值观念、评判标准的改变,以及研究者的变化,对同一问题又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因此,音乐作品应不断的由后人做出新的释义。 (四)、音乐学分析要求将作品置于广阔的社会文化大环境中,注重结合音乐自身的纵向发展和社会文化思潮的横向影响,对作品的音乐技法、风格生成以及精神内涵进行深入剖析。例如,对歌剧《沃采克》的分析,既要强调贝尔格将现代作曲技法巧妙地组织在古 典音乐曲式结构之中的独特手法,也要展示出西方表现主义美术作品对它的影响,更要看到世纪未悲观主义、轮回宿命论的思想影响。这种结合社会大文化与作品的联系来对作品进行分析的方法,不仅能清晰地比较出不同时代音乐风格技法的特点,而且能够对社会文化如何具体体现在音乐作品当中,社会精神又是怎样融汇于音乐之中进行深入的阐述,进一步提高了作曲技法在音乐文化上的研究层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0dd11221837f111f18583d049649b6649d7091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