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 南 县 边 江 奶 牛 养 殖 专业合作社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会员股金、经营收益、专项拨款、社会捐助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5000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5000元以上,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重大项目建设及投资,由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手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帐。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要优先计提积累,并按以下顺序分配:(1)提取公积公益金;(2)提取风险金;(3)向投资者分红;(4)向会员分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56b13dcb2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