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市平利县孚林源牧业工贸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14.04.30 • 【字 号】陕发改农经〔2014〕460号 • 【施行日期】2014.04.3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市平利县孚林源牧业工贸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安康市平利县孚林源牧业工贸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安发改农经〔2014〕207号)收悉,经研究并商省农业厅,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安康市平利县孚林源牧业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段家河村,年出栏生猪7300头。利用厌氧发酵技术对养殖场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沼气沼渣沼液,有利于改善规模养殖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当地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生态良性循环,对示范推进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以“一池三建”为基本建设单元,采用CSTR(完全混合式)发酵工艺,新建格栅井2.7m3、集液池21. 2m3、升温调节池47.7m3、沼液池1267m3、锅炉房31.8m2,净化间31.8m2,购置700 m3 CSTR发酵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37台、套(批)。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3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53万元、设备采购23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为主。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建设期限为一年,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粪污1.26万吨,年产沼气21.89万m3、供气168户,年产沼渣、沼液肥11675吨,直接施肥面积2400亩,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招标事宜。请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并尽快完善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30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76270bba68da0116c175f0e7cd184254b351b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