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宁西林业局户县家属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13.09.05 • 【字 号】陕发改农经〔2013〕1272号 • 【施行日期】2013.09.0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宁西林业局户县家属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审批<陕西省宁西林业局户县家属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陕林计发〔2013〕177号)收悉。为做好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改善林区职工的生活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陕西省宁西林业局户县家属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陕西省宁西林业局户县家属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 陕西省宁西林业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户县县城,包括陕西省宁西林业局户县家属区四个棚改区化工路小区、展宏路小区、娄敬路生活区和画展街生活区。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户县化工路住宅小区:新建630KVA箱式变电(站)设备1套,直埋低压供电线路315米;室外直埋天然气管道485米,配建燃气阀门护井4座。 (2)展宏路小区:直埋低压供电线路1020米,高压电缆165米。室外直埋天然气管道1185米,配建燃气阀门护井4座。 (3)户县娄敬路生活区:室外直埋天然气管道1020米,配建燃气阀门护井2座;改造道路3515平方米。 (4)户县画展街生活区:室外架设天然气管道380米,配建燃气阀门护罩2个。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13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投资275万元,占66.6%;建设单位自筹138万元,占33.4%。 六、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1年。 七、项目预期效益 该项目建成后,可以有效改善林区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优化职工生产和生活环境,提高职工生活质量,促进林区社会更加和谐。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厅审批,报我委备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5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5624e565b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