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 诺 书 致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方便“ 宏远御庭山 ”项目业务发展需要,根据贵司安排及相关规定,本人于 2013年 7 月 5 日领取贵司 IPAD4(机身编码: )一台。 现本人承诺如下: 1. 保证妥善保管、正常使用前述物品,并将该物品用于工作用途; 2. 在 2014 年7月4日前或按照贵司要求如期归还该物品; 3. 该IPAD4机身附带保护膜小计:3550元/部,若出现物品遗失或损毁,本人承诺照价赔偿或维修。若该IPAD4出现非人为的问题,则由开发商负责维修。 4. 若本人出现离职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使用该IPAD,则须及时上交给现场销售经理保管,以便其他同事正常使用。 5. 若中原代理合同履行期满或中途变换或未续签代理合同,出现以上情况之一,则需统一上交给开发商。 承诺人: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93b81d984868762caaed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