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退回各类规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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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退回各类规费管理办法





1.0 目的

1.1为规范各类可退回规费的交缴、追回流程与责任归属,特制定本办法。

2.0范围

2.1 本办法适用于***置业所有在建项目各类规费的管理。

2.2可退回各类规费:指所有由公司先行(垫付)交纳,在规定期限需要退回的费用(包

括墙改基金、风险抵押金、散装水泥基金、农民工保证金、环保噪音排污费、扬尘治理费、变压器临时接电费及各类保证金等)

3.0职责

3.1主办部门(项目开发中心/项目部)是可退回各类规费的责任主体(统一谁经办谁负责

追回的责任原则),负责费用缴纳和退回手续的办理,建立台帐,及时准确将信息传达至相关部门(包括纸质资料)

3.2成本管理中心:根据主办部门提交的纸质资料建立台账,并根据合同约定在结算中扣

除。

3.3财务管理部:负责费用的审核及办理,建立台帐,对待扣费用进行汇总,定期通报,

督促返还。

4.0 内容

4.1政府收费标准的了解

项目开发中心/项目部应在项目启动前进行市场调研,并将行政主管部门收费明细、收费标准、费用缴纳情况书面通知成本管理中心。 4.2 费用的缴纳:

1)主办部门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及政府部门要求办理缴费申请手续,财务管理部负责

审核并办理转账手续。

2主办部门负责保存相关缴费材料复印件,并于取得政府相关收据/协议原件后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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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内,填写《可退回各类规费通知单》并附政府部门相关文件复印件/原件等资料,通知项目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中心知悉。

3)项目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中心接到通知后及时将信息登记于《可退回各类

规费管理台帐》

4.3费用的跟进督促

1)主办缴费部门是退回跟进的责任主体。

2财务管理部负责每月一次牵头、项目开发中心、项目部、成本管理中心核对台帐,

并对核查情况进行通报,并负责对各类规费信息进行汇总,定期通报,督促提醒责任部门办理退回手续。

4.4费用的退回

1)主办部门负责根据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退回相关手续,财务管理部负责办理入账抵扣手续。

2)成本管理中心根据合同约定在结算款中扣除相关费用。 5.0表单

5.1《可退回各类规费通知单》 5.2《可退回各类规费管理台帐》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a2f85d3393567ec102de2bd960590c69ec3d8a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