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印鉴卡办理变更延续须知 《印鉴卡》新办、变更、延续等事项办理须知 新办《印鉴卡》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1份;填写齐全、签字及用印规范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3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经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合格并取得麻醉药品处方权医师的证明文件; 4、本医疗机构取得麻醉药品处方权医师花名册和签名留样; 5、本医疗机构取得麻醉药品处方权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且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本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 8、 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本人前来办理,则免除本条款); 9、现场验收合格材料 注:⑴ 以上材料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⑵同时提供上述资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变更《印鉴卡》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原件2份; 2、 变更相关信息的书面申请; 变更医疗机构名称: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变更文件复印件,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填写医疗机构负责人的亲笔鉴名及加盖印章; 变更医疗机构地址: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变更文件复印件等材料; 变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有关部门的任命文件或股东会议决议、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填写医疗机构法定代表的亲笔签名及加盖印章; 变更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需提供有关部门的任命文件或股东会议决议、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填写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及加盖印章; 变更药学部门负责人:需提供药学部门负责人员任职证明、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在《印鉴卡》 “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填写药学部门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及加盖印章; 变更采购人员或身份证号码:需提供采购员任职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填写采购人员的亲笔签名及加盖印章及身份证号码; 变更医疗机构公章: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变更文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原公章销毁证明复印件,并在《印鉴卡》“项目变更记录”的“变更后内容”栏加盖新公章,同时填写医疗机构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及加盖印章; 变更处方权医师:需提供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并取得麻醉药品处方权医师的证明文件、取得麻醉药品处方权医师花名册、签名留样和医师的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 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本人前来办理,则免除本条款); 注:⑴ 以上材料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⑵同时提供上述资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延续《印鉴卡》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1份;填写齐全、签字及用印规范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3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并取得麻醉药品处方权医师的证明文件; 4、本医疗机构取得麻醉药品处方权医师花名册和签名留样; 5、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a3b819ea65177232f60ddccda38376bae1fe0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