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学习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业余培训质量,进一步规范业余培训有关资料的档案管理,以符合各项认证程度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凡各单位举办业余培训班,必须根据本单位培训需求及矿年度培训计划的安排,首先编制业余培训计划,一式两份,由培训中心培训组长审核,培训中心主任批准后,基层单位和培训中心各存一份。 2、业余培训计划必须在封皮上写清工种、单位、编制、审核、批准、执行日期等项目,正文内容包括:培训目的、重点、时间、地点、对象及人数、教师、内容、课时分配表、考试时间等。 3、培训班应有资料:培训计划、教案、记录本、学员签到簿、考试卷及学员成绩花名表等。 4、教案有任课教师、授课课题、教材依据,授课的目的、重点、难点、课时安排,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具有针对性。 5、业余培训班结束后必须将上述所有资料汇总形成一个完整的档案资料,妥善保存。 6、要建立健全完善省、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属特殊工种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持证台帐。 7、培训中心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8、学员管理 (1)加强学员管理是保证职工培训质量的前提,参加培训的学员应自觉遵守培训中心的相关管理制度。 (2)培训期间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乱写乱画、不打架头欧、不酗酒滋事、不损坏公共财物。 (3)班内实行轮流值日,保持教室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皮核、纸屑。 9、学员考核 (1)班主任要严格学员管理,实行一天四点名制度。 (2)学员迟到(早退)10分钟之内,扣款5元,10分钟以上,扣款10元。 (3)事假: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要书面写出请假条,经培训中心领导批示。 (4)病假:需持医院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旷课一天,扣款20元(半天10元)。 (6)在教室、课桌、楼道等乱写乱画或随意乱扔烟头者,一次扣款10元。 (7)损坏公共财务者,视损坏程度按价赔偿。 (8)学员培训结业前要进行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并交纳50元补考费。 10、奖惩原则 (1)此考核制度所扣款额,全部用于奖励该班遵守纪律,学习优秀的学员。 (2)考试成绩在60-90分之间,不将不罚;91-100分之间奖100元。 (3)考试不及格者不予报培训补助,并罚款100元,重新参加培训。 (4)学员结业后,经3-4个月的工作实践,由培训中心进行跟踪调查,单位领导及全体职工一致认可在本岗位上确实发挥技术骨干作用的,对那些能够独挡一面的技术能手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ab50428192e45361066f5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