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生活请假管理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和党课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要求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填写请假单由支部书记签署,并至纪检委员处备案。 2、学习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同志应合理安排工作和组织生活,确需请假的填写请假单在纪检委员处备案。 3、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要求不得请假,特殊情况填写请假单由支部书记签署,并至纪检委员处备案。 4、支部组织的社区服务活动,无法参加的不必请假,但全年累计参加次数需至少达到2次以上,次数多者年终考评加分。 5、全年组织生活请假缺席超过2次者,取消年度优秀党员考评资格。其中因公事外出的可不计入年终请假次数,但公事外出的请假单需由分管领导审核签署。 6、本管理制度20XX年10月8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缺席会议说明单(请假单)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ab619d4730abb68a98271fe910ef12d2af9a98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