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人与环境的辩证关系 马克思:人创造环境,环境也创造人 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的理解为革命的实践。 欧文:人类过去、现在和未来都始终是他们出生以前和降生以后的周围环境的产物。(欧文) 环境决定着人们的语言、宗教、修养、习惯、意识形态和行为性质。 1.“人创造环境,环境也创造人”? 环境包括自然环境系统和社会环境系统。自然环境系统包括原始自然界、人化自然界、人身自然界和生态自然界;社会系统是由现实的生产组成的,即物质生产系统、人的生产系统和精神生产系统。自然界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在自然界之中,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自然界。同样,一个人的身心能否得到发展和发展到什么程度,都与他所处的社会环境分不开,社会环境是人的身心发展的外部的客观的条件,对人的发展起着一定的制约作用。环境创造人,人也创造环境,人类的持续劳动使得人类能够持续的生存和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的改变着我们的环境。 2.辩证关系(有机统一) 相互区别和互不可分,即:“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 从历史主体与客体角度看。两者是同一个活动、同一个过程。人是历史主体,环境是历史客体。“人创造环境”和“环境创造人”,是人与环境、历史主体与历史客体方向相反而又内在统一的两种运动,即人向环境、历史主体向历史客体的运动,以及环境向人、历史客体向历史主体的运动。 一是环境对人的生成,即所谓客体的主体化、非对象化。人一生下来,就受着环境的影响。在环境的影响下,发展着身体,获得一定的生活知识和经验,形成各种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一个人的身心能否得到发展和发展到什么程度,都与他所处的社会环境分不开,社会环境是人的身心发展的外部的客观条件,对人的发展起着一定的制约作用。我国古代教育家荀子说:“蓬生麻中,不扶则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我们常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董仲舒认为人的品德“或仁或鄙,陶冶而成之,不能粹美,有治乱之所生,故不齐也。” 二是人对环境的认识和改造,即所谓主体的客体化、对象化。人是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接受着环境的影响,同时也改造着环境,并在改造环境的过程中改造着自己。环境对人的影响,离不开人的社会实践。人的社会实践对人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果离开了人的实践活动,客观的环境条件没有成为主观的活动对象,那么,再好的客观环境条件,也不会对人的发展起到什么作用。比如,在良好的环境中,有的人却没有什么成就,甚至走向与环境所要求的相反道路。在恶劣的环境中,有的人却出污泥而不染,成为很有作为的人。 人和环境之间的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对象化与非对象化的辩证统一运动,构成了人与环境之间动态的内部运行机制。因此,人改造环境和环境改造人的过程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而不是两个分离的过程。 从历史发展的连续性与非连续性(即阶段性)相统一的观点分析。历史上,每一代人都在前辈创造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基础上从事活动,把前一代人活动的终点作为自己活动的起点,同时又超越前辈们创造的环境,在已有的基础上进行新创造。诚然,这些新创造受到已有的环境即前辈们活动的结果(客观条件)的制约,但他们也能动地改变这些条件,并在改变这些条件的同时改变人类自身。这样,每一代人都以自己的新贡献加入到生生不息的大自然和绵绵不断的历史长河之中,并且锻造出自己的新的品格、新的力量和新的面貌。这就是“人创造环境”和“环境创造人”的有机统一。 总之,人与环境总是互相依赖、互相制约、互相创造的。“人创造环境”和“环境创造人”,这是人类以实践活动为基础的两种方向相反而又内在统一的活动。人的活动受生存于其中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制约,同时,环境又不是游离于人的活动之外孤立存在、精致不变的。 三、意义 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人与环境的关系,努力创设良好的环境氛围,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不断提升自我素质。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b26722804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