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财务中心机构设置方案 (试行) 为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集中集团优势、做大做强曙光集团,按照《安徽曙光化工集团2011年度计划大纲》中关于创造条件建立财务中心和资金结算中心等资金集中管控模式,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拟定集团财务中心机构设置方案,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财务管理的总原则:“统一管理财务人员、统一管理资金、盈亏分开核算、财务分级控制”。 二、集团财务管理实行“有分、有统、有集中”的管理体系,具体内容包括“三分、三统、一集中”。 三、基本内容(即“三分、三统、一集中”) (一)“三分”,即:盈亏分别核算、机构分别设置、财务分级控制。 1、 盈亏分别核算 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以企业效益最大化为原则,实行独立核算,编制会计报表; 结算类会计业务通过会计系统联网的方式,实现会计信息交流、资源共享。 2、 机构分别设置 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财务部,由集团财务中心根据其经营规模、工作需要、业务性质等情况设置和规定,实行属地办公,各级财务部门是上级财务部委派所在的财务机构,不得随意撤并或分设。 3、财务分级控制 集团设置财务中心,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设置财务部,实行层层控制,分级管理; 各级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与生产经营密切联系,有利于企业财务管理和控制的财务管理类业务,下放到企业实行属地办公,就地管理。强化所属单位的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存货管理,细化成本核算、搞好成本控制,突出基层的财务管理和控制职能。 (二)“三统”,即:统一管理财务人员、统一管理资金、统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 统一管理财务人员 (1)集团财务中心负责人由集团理事长任命,并向集团常务理事会负责; (2)集团各成员企业及其下属企业财务人员由集团财务中心、(3)财务人员工资、福利及相关费用由所在企业负担,集团公司统一计收发放; (4)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由集团财务中心统一组织。 2、统一管理资金 (1)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资金管控等由集团财务中心集中管理,包括银行及账户管理,资金筹措(含融资形式、品种、方式、利率成本等)、使用或调度(包括贷款银行、规模分配、还款计划、存款分布等); (2)结算类会计业务通过会计系统联网的方式,实现会计信息交流、资源共享。 3、统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 集团财务中心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和费用支出标准; 集团劳资处统一招聘、委派、调用,其人事关系在集团财务中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b83b8fc87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e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