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

时间:2022-04-15 15:43:23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有关会计核

算的通知

【法规类别】预算外资金管理 【发布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1.03.25 【实施日期】2011.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



各预算主管部门、各预算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财预201088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财预2010116号)的有关规定,自201111日起,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含八项收入,以下简称“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经研究,现就预算外收入会计核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科目设置

行政单位“201应缴预算款”和事业单位“208应缴预算款”增加核算市级各部门各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bf60587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9a10b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