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会员费收入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处理 生活中,“会员”一词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我们想要取得“会员”身份通常需要缴纳一笔会员费,而会员费的收入往往离不开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今天,小编就来为您讲讲关于会员费收入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问题吧~ 例1:甲影院有限公司规定,顾客凡一次性支付300元办理本公司会员资格卡,即可在以后消费活动中享受比非会员更为优惠的价格。那么,甲影院有限公司一次性收取的会员费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二条“销售无形资产”相关规定: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d30a372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379bf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