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资本项目综合 【发文字号】深府办函[2018]76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4.12 【实施日期】2018.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深府办函〔2018〕7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深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12日 1 / 2 深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快项目组织实施,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效率,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深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 (一)研究全市推进PPP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支持各有关单位规范有序推广PPP工作。 (二)审议PPP项目实施机构、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入库项目、年度实施计划、重大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合同(草案)、绩效评价及中期评估报告、后评价等。 (三)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总结推广PPP模式的典型经验。 (四)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各部门PPP项目信息互通反馈机制。 (五)检查督导全市PPP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六)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d61a6bf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76be1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