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大 银川 学院 绩点 学分 学位证 毕业证 分制是高校实行的一种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生学习份量,以取得最低必要学分为毕业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分是课程内容深浅难易的量化表示,也是学生研读课程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反映。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我校教学改革的要求,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因材施教,培养优秀人才,增强教学活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我站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从2000年9月自2000级起实施学分制及弹性学制,特制定本规定。 五、成绩考核与绩点 为了充分反映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和能力,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的质和量,对学生学习成绩采用学分绩点进行计算和评估。 绩点计算办法如下:课程的正常考核成绩可以采用百分制或以优(A)、良(B)、中(C)、及格(D)、不及格(F)五级分制进行评定,学生成绩登记表上以百分制和相应的A、B、C、D、F五级登记,再用平均学分绩点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 1.课程绩点的计算 课程绩点按下表进行计算。 考试成绩与课程绩点折算表 成绩 90~100 85~89.5 优 成绩等级 课程绩点 A A- B+ 良 4.0 3.7 3.3 3.0 2.7 2.3 2.0 1.7 82~84.5 78~81.5 75~77.5 B B- 72~74.5 68~71.5 66~67.5 中 C+ C C- 64~65.5 60~63.5 及格 D+ D F 1.3 1.0 0 <60 不及格 2.课程的学分绩点 将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经考核后所得的课程绩点,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绩点 3.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以学生所学全部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课程的学分总数,即可得该生平均学分绩点。即: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 例:某学生一学期修读五门课程,学分均为2,各门课程成绩分别为A、B、A、D、F,则该生的各门课程绩点、各门课程学分绩点及5 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如下表。 课程成绩 课程绩点 课程学分绩点 A 4 8 B 3 6 A 4 8 D 1 2 F 0 0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 =(8+6+8+2+0)/(2+2+2+2+2) =2.4 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并且学分绩点为0的课程门数为0的学生为学习优秀生。 4.以平均学分绩点和修读课程的总学分两项作为衡量该生学习质和量的重要指标,一学期计算一次。修读课程的总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评优、转专业、申请成人本科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资格审查等的重要依据,也是决定下一学期学生修读课程学分数以及可否跨年级选课的主要依据。 5.凡课程正常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可准予补考。成人脱产班的补考在每学期第二周的周六、周日两天进行。函授夜大学的补考:徐州地区的考生全部集中到成人教育学院在每学期期末正常考试后进行;非徐州地区的考生则在有关站(点)期末正常考试后进行。补考及格的课程按实得成绩记载,注明“补考”并给予学分,其绩点为0。 6.课程补考仍不及格者可以参加毕业前补考。 7.申请课程免修免考详见《中国矿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申请大学课程免修免考的规定》。 六、学制、学习年限及毕业学分要求 1.实行弹性学制。按不同的层次、学习形式和专业确定相应的基本学制,学生在基本学制内可以修满学分提前1年完成学习过程(脱产二年制专业除外),也可延长学习年限推迟2~3年完成学习过程。 2.学生在基本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各门课程和各个教学环节,并取得毕业最低总学分,方能毕业。毕业最低总学分数,按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执行。 在基本学制内学生按学年交纳学费,对于提前一年完成学习过程的学生,也应交足基本学制所规定的学费;在基本学制外推迟完成学习过程的学生根据不同情况按规定交纳学费或按基本学制外课程重修标准交纳重新学习费用。 3.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且成绩合格的优秀学生,经批准可先离校工作实习,待到基本学制规定的年限再返校与本届学生一起毕业。提前完成学习过程的学生若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同时授予学士学位。 4.学生在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后可继续缴费选修其他课程,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时,作为任选课学分计入个人学习成绩总表,考核成绩不合格不影响毕业。 七、附则 1.本规定从2001年级开始执行。 2.本规定由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教学管理科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de9bc6caf45b307e87197c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