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方政府治理体系法治化建设的法理阐释 陈国华;黄竹胜 【期刊名称】《社会科学家》 【年(卷),期】2017(000)010 【摘 要】从本质上看,民族地区的政府治理就是国家解决民族地方问题的过程和行动,是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运用现代治理工具和治理机制合作推进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过程.国家治理民族地区的制度体系、政策体系和民族法治体系的现代化建设则是这个过程的核心.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背景下,实现民族地区政府治理体制、机制以及政府治理能力的法治化则构成国家治理民族地方的三个维度,也是民族地区政府治理体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如何通过法治的方式来实现政府治理民族地方的制度体系的改造、治理机制的优化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则成为国家治理民族地区、实现民族地区政府治理现代化、法治化的基本路径选择. 【总页数】4页(P68-71) 【作 者】陈国华;黄竹胜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党委办公室,广西桂林541004;广西师范大学 法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27 【相关文献】 1.统一多民族国家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创新——中央与民族自治区互动关系的主题阐释2.地方政府环境责任法治化建设研究3.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化建设问题研究4.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建设探讨5.地方政府环境责任法治化建设研究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dfbd37003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d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