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 则 (一)为了规范本公司的财务行为,确保各项财务活动有章可循和有序运行,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本公司章程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本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检查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三)经理对本公司的财务活动总负责,履行如下责权: l、督促本公司的各项财务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具体确定内部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及财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 3、组织拟定及修订内部财务管理规定; 4、组织拟定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亏损弥补方案; 5、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方案审批各项财务收支事项; 6、决定并下达对本公司各部室的预算执行指标和财务考核指标; 7、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对财务活动的法定监督。 (四)财务机构负责人在经理的领导下履行如下职权: l、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执行经董事会批准的财务预算; 2、负责本公司的财务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如实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算和缴纳各项税金; 3、负责对会计人员履行职责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并向公司长报告; 4、编制和审核财务决算,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经批准的财务决算; 5、检查各部室预算指标执行情况,督促其落实下达的财务考核指标。综合分析本公司预算执行情况,有针对性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6、处理和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财务方面的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0504f91f7335a8102d276a20029bd64793e62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