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公布17所高职高专院校接受第二轮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黔教社发[2013]183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05.22 【实施日期】2013.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公布17所高职高专院校接受第二轮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结果的通知 (黔教社发〔2013〕183号) 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黔教(委)社发〔2012〕38号)精神,我厅(委)于2013年4月8日至4月16日组织有关专家分四个组赴全省17所高校进行了第二轮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地考察评估。根据各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的意见,经我厅(委)“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经厅党组审定,对17所高校接受第二轮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作以下结论,现予公布(详见附件一): 1 / 3 一、对总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重要指标即权重为1.0的项数大于或等于9项、没有D级指标项和特色鲜明的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等12所高校评估结论为优秀。 二、对总评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重要指标即权重为1.0的项数大于或等于7项、D级指标项数小于或等于1项和有一定特色的贵州电子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校评估结论为良好。 对评估结论为优秀的12所高校,我厅(委)给予每所高校3万元的奖励。请获得优秀的高校将本校的银行帐号、开户名、开户行报送至省教育厅社政处,以便划拨奖金。 各校要认真研究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并进行整改(见附件二),于2013年9月1日前将整改措施、方案报我厅社政处,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1、2013年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结论 2、教育厅评估专家组对各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意见(分学校到社政处领取)(略) 贵州省教育厅 2013年5月22日 附件1: 2013年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结论 学校名称 评估结论 专家打分 权重为1.0的A级项数 D级项数 特色情况 备注 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优秀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 2 / 3 96.4 96.3 10 10 0 0 特色鲜明 特色鲜明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3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066eb59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a1c98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