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公布17所高职高专院校接受第二轮普通高校思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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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公布17所高职高专院校接受第二轮普通高

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黔教社发[2013]183 【发布部门】贵州省教育 【发布日期】2013.05.22 【实施日期】2013.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公布17所高职高专院校接受第二轮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结

果的通知

(黔教社发〔2013183号)



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黔教(委)社发〔201238号)精神,我厅(委)于201348日至416日组织有关专家分四个组赴全省17所高校进行了第二轮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地考察评估。根据各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的意见,经我厅(委)“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经厅党组审定,对17所高校接受第二轮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作以下结论,现予公布(详见附件一): 1 / 3










一、对总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重要指标即权重为1.0的项数大于或等于9

项、没有D级指标项和特色鲜明的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等12所高校评估结论为优秀。 二、对总评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重要指标即权重为1.0的项数大于或等于7项、D级指标项数小于或等于1项和有一定特色的贵州电子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校评估结论为良好。

对评估结论为优秀的12所高校,我厅(委)给予每所高校3万元的奖励。请获得优秀的高校将本校的银行帐号、开户名、开户行报送至省教育厅社政处,以便划拨奖金。 各校要认真研究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并进行整改(见附件二),于201391日前将整改措施、方案报我厅社政处,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12013年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结论

2教育厅评估专家组对各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意见(分学校到社政处领取)(略)

贵州省教育 2013522



附件1

2013年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结论

学校名称 评估结论 专家打分 权重为1.0A级项数 D级项数 特色情况 备注

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 优秀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 2 / 3

96.4 96.3

10 10

0 0

特色鲜明 特色鲜明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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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066eb59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a1c98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