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函授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成人教育 【发文字号】黔教职成发[2015]26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5.01.28 【实施日期】2015.0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函授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情况的通报 (黔教职成发〔2015〕26号 2015年01月28日) 为加强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函授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促进成人高等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2014年10月10日至12月10日,我厅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省内外普通高校在黔函授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以下简称“函授站和校外学习中心”)的办学条件、教学管理、招生管理、考试管理和收费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了解,现将检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活动应检查函授站76所,校外学习中心36所,实际检查函授站68所,校外学习 1 / 2 中心32所。从检查的情况看,大多数函授站和校外学习中心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抓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学和管理,为全省高等教育发展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作出了有益贡献。 (一)重视检查工作。大部分主办高校和设站单位正确处理规模、质量和效益的关系,逐步将工作重心从重视规模发展向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和提高教育质量逐步转移,积极维护受学员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声誉及安全稳定。此次检查中,部分主办高校和设站单位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有的高校专门还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所属函授站和校外学习中心准备相关资料,汇总和填报各类数据,为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建立规章制度。函授站和校外学习中心按要求配备了开展教育教学所需的机构、人员和设备,建立了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有的函授站和校外学习中心结合多年积累的经验,及时修订完善了《教学管理规定》、《学生管理规定》、《教学管理工作流程》、《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有关规定》和《学历证书办理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有的函授站专门制定了《函授站专兼职教师管理暂行规定》和《函授站听、评课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考评,规范教师和授课管理,保障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41848a5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04d84c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