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学生军事课成绩评定办法 军事课是高校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大学生接受国防教育、履行 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学校按照《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将其列为学生 公共必修课程,并规定了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学习的学时、内容及学 分。为推动军事课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改进课程教学与管理,全面、准确、 客观地考核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课程成绩,现结 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军事课由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学习两部分内容组成,军事 技能训练为2个学分,军事理论学习为2个学分。退伍复学学生免修军事课 直接获得军事课学分。 第二条 军事技能训练成绩由辅导员汇同教官评定,成绩由学生辅导员 负责录入。军事理论成绩在学生通过网络平台完成规定内容、学时的学习后, 网络平台自动录入相应成绩并记2个学分,未完成规定内容、学时学习的不 记学分。 第三条军事技能训练成绩评定方法 (一)军事技能训练成绩由承训教官与辅导员根据学生参训的时间、现 实表现、技能掌握程度等综合评定。 (二)军事技能训练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军事 技能训练成绩不及格者,必须参加下一年级学生军训I,参训合格后取得相应 学分。 (三)训练考勤及请销假登记由辅导员负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军事技能训练成绩不及格: 1、无故旷训3天以上者; 2、无故迟到早退超过5次者记; 3、请事假时间累计超过5天者; 4、请假理由弄虚作假者; 5、军训期间故意不服从教官或指导员管理且恶意顶撞的; 6、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 7、出言不逊,辱骂殴打同学或他人的; 8、严重违反相关纪律或规定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9、故意损坏军训公共设施或财物的。 第四条因公请假成绩评定方法 (一)因公请假。包括经学校批准代表学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交流研 讨学习、比赛、社会实践活动等。 (二)因公假期不超过整个军事技能训练期的,按出勤处理。 (三)因公请假没能参加军事技能训练和网络平台军事理论学习者,其 军事课成绩由学生申请缓修。 第五条 学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军训的,由学生个人申请,持医院证 明,指导员、教导员分别签署意见后报政治委员批准,方可免予参加军事技 能训练,但要参加军事理论课学习。 第六条因学生本人原因未按时完成网络平台规定的军事理论课学习内 容的,需向教务处申请补修,补修合格后方可获得学分。 第七条 学生对军事课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学校人武部国防教育科和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1f0ab9f5cbfc77da26925c52cc58bd631869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