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制度 第一条 财务管理原则 1.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或企业利润最大化)。 2.企业运营资金总成本最小化,促进企业内外资金充分合理流动,提高奖金使用效率。 3.企业财务管理,体现行业、区域、所有制特征,遵循国家财税、会计法律法规,并与国际财务惯例逐步接轨。 4.企业财务具有可控性,促进财务管理与企业总体战略和规划目标相吻合,通过财务手段鼓励、支持、扶植、限制、禁止下属企业财务行为,使其运作在预定的发展上。 第二条 财务机构设置 1.母公司级。 (1)设立与财务活动有关的部门,如财务部、审计部、融资部、投资部、财务结算、内部银行、财务公司。 (2)一些财务机构可以根据公司规模及需要合署办公,如财务部与财务结算中心。 (3)财务机构由公司财务副总经理统一分管负责。 2.子公司级。 (1)子公司一般仅设置财务部。对较大规模的子公司还可增设审计、地区性结算中心。 (2)对规模较小的子公司不单独设立财务机构,仅设立不少于2名的财务岗位,于公司行政部(秘书处)。 3.分公司、工厂级。 (1)分支机构可以设立财务部,主要侧重核算和成本控制。 (2)分支机构亦可由上级公司总部财务部单独立账,进行内部核算。 4.关联企业、协作企业。 第三条 财务人员任用 1.母公司财会人员,尤其高级财务主管,必须由资深财务专家担任,精通管理、成本会计、投融资运作、资本市场等。 2.母公司财务部长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3.对下属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 (1)企业群体内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主管和高级财会人员由上级母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员推荐、审查,由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2)会计人员的工资、人事关系和岗位职务任免划归母公司,由母公司负责对全体财务人员的培训、业务指导。 (3)会计人员定期向上级财务部 门述职。 (4)财务人员调离、辞职须首先,征得上级母公司和本公司领导同意,并监督交接离职。 第四条 财务制度 1.财务制度是集团最重要的规章制度,须由公司总部统一制定。 2.母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发到下属企业统一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38f59e0514de518964bcf84b9d528ea81c72f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