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财务管理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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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财务管理制度2

为加强资金管理,严明财经纪律,强化内部监督,规范财务行为,根据现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X、坚持厉行节约、量力为出、勤俭办事的原则、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切实做到科学编制预算,按规定开支

X、坚持实行财务管理“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X、坚持先请示后支出和大额支出经集体研究批准的原则。

X、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和松山区“三重一大”相关政策精神。

二、各项费用的使用与管理 X、办公印刷费的管理

日常办公用品实行综合股统一购买,各股室根据工作需要到综合股领取,因特殊情况需单独购置办公用品的,须经综合股和分管领导的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X、差旅费的管理

编办工作人员到市外考察、学习、培训的差旅费,凭学习和会议通知及领导签批件,按规定和程序签报,按实报销,并享受出差补助。

X、资产的管理

编委办的固定资产应分别建立总账、明细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使用、管理、责任到人,实行年度清理盘点,防止资产流失。对各股室固定资产的转让、报废、报损等,必须报综合股财务按程序报批后处置,并及时完善登记手续,做好资产账务处理。各类资产原则上不得外借,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不得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资产擅自带回家中使用或擅自外借。

三、经费开支的签报程序

编委办各股室正常业务经费支出,由股室经办人注明事由,由主任签批报销。任何人不得在单位报销属于个人开支的条据。编办原则上不允许私人借款。人员外出开会、办事需要借款的,要先拟定用款计划报主任同意后办理;经办人必须在工作完毕后及时与综合股财务结清往来帐。按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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