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建设与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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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建设与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凡经批准在四川农业大学校园网络建立信息系统的各单位为信息系统(含机房)建设与安全管理责任单位,该单位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单位指定管理员为直接负责人,共同对本单位建立的信息系统负责。

二、责任目标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四川农业大学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2、加强对信息系统(含机房)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管理,完成日常维护和内容更新。如遇人事变动,应及时补充,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3、凡在四川农业大学校园网络新建信息系统(含机房)的单位,应提交书面申请,经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实施。

4、各单位网站使用四川农业大学二级域名的,严禁私自将域名指向校园网之外的服务器,有极特殊需要的,须提交安全承诺书,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5、各单位需定期对本单位信息系统(含机房)及服务器进行漏洞修补、程序升级、查杀病毒等维护工作,防止病毒程序存在或传播,确保校园网络信息安全。

6、各单位系统发布的信息内容必须健康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数据、表述须与学校网站保持一致。严禁发布商业、违法广告。

7、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并报信息安全办公室和各单位限期整改,对超过整改期限或有严重安全问题的系统予以关闭。若不能按期整改并持续运行,一切后果由该系统所属单位第一责任人承担。

8、出现下列情况的,学校根据《四川农业大学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因疏于维护或维护不当,损害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的; 2)因监管不严,导致有害信息蔓延,造成恶劣影响的;

3)信息系统出现上述问题后,相关责任人隐瞒不报、拒不整改或阻挠调查检查的。

9、认真完成学校部署的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盖章) 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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