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了少年”被解除取保候审 曾先后被判死刑和无期 【保定刑事律师 取保候审】2007年7月,正直一年最热的几个月,知了的叫声犹如热浪般袭来,周口淮阳15岁少年宋争光按耐不住,出门捉知了。岂料这一去,竟让自己深陷“犯罪”的漩涡,警方怀疑他猥亵、杀害了一名9岁女童。历时7年多,案件还未审清,曾经2次被省高院驳回重新审判。下面一起来回顾一下本案的前后。 2007年7月28日,宋争光被警方认定涉嫌故意杀人、猥亵儿童罪,予以逮捕。 2008年3月28日,周口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宋争光犯故意杀人罪、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宋争光上诉。 2008年7月,河南省高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发回周口市中院重新审理。2008年10月至2012年3月,周口市中院先后两次开庭再审。 2009年4月24日,宋的父母为反映儿子的问题,被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半。 2012年3月23日,周口市中院再审宣判此案。法院仍认定宋争光构成猥亵儿童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宋争光再次上诉。 同年11月6日,河南省高院再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 2013年3月,周口市检察院决定对宋争光一案撤回起诉,周口市中院裁定准许撤诉。 2013年4月28日,检方撤回起诉。而人却没被释放,仍关在看守所。 2013年12月29日,在乡派出所的“作保”下,宋争光走出了看守所。 2014年4月14日,宋的父母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拘留至今。 今年2月,宋争光已从淮阳县公安局拿到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淮阳警方做出解释,宋争光确实已被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宋争光不必再受人身限制,可以自由外出。但并不意味着已经结案,宋争光依然是犯罪嫌疑人,更谈不上国家赔偿。 保定刑事律师:宋争光虽解除取保候审,恢复自由身,但由于案件还未审清,警方还可以继续侦查补充新证据,所以在法律程序上,宋争光还带着一条尾巴”。 来源:保定刑事律师 http://www.bdxingslaw.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5ee9dfe84868762cbaed5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