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试块留样及坍落度控制须知 根据《预拌混凝土》GB 14902-94 7.3取样与组批 7.3.1 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 7.3.2 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应在混凝土运送到交货地点后按GBJ 80规定在20 min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 min内完成。 7.3.3 每个试样应随机地从一盘或一运输车中抽取;混凝土试样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采取。 7.3.4 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宜少于0.02m3。 7.3.5 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样,其取样频率和组批条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a. 用于出厂检验的试样,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b. 用于交货检验的试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 注:①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GBJ 146-90第6.0.3 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m3,至少成型一组试块,不足上列规定数量时,每班最少成型一组试块。 c.混凝土试样组批条件,应符合GBJ 107的规定: GBJ 107-81第3.0.4 每批混凝土试样应制作的试件总组数,除应考虑本标准第四章规定的混凝土强度评定所必需的组数外,还应考虑为检验结构或构件施工阶段混凝土强度所必需的试件组数。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4.6.1 混凝土在拌制和浇筑过程中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 : 一、检查拌制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用量,每一工作班至少两次; 二、检查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一工作班至少两次; 第 1 页 共2 页 三、在每一工作班内,当混凝土配合比由于外界影响有变动时,应及时检查; (注:有必要时需留样) 四、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随时检查。 4.6.7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试件的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三、对现浇混凝土结构,其试件的留置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每一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注:预拌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件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尚应按本条的规定留置试件。 4.6.2 检查混凝土质量应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对有抗冻、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尚应进行抗冻性、抗渗性等试验。 (备注:如有抗折要求的混凝土,尚应进行抗折试验) 坍落度控制: 根据《预拌混凝土》GB 14902-94 7.3.6 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其取样检验也不得少于一次。 5.2.2 坍落度 在交货地点测得的混凝土坍落度与合同规定的坍落度之差,不应超过表2的允许偏差。 表2 坍落度允许偏差 mm 规定的坍落度 ≤40 50~90 ≥100 允许偏差 ±10 ±20 ±30 注意:取样前应让搅拌车鼓快速转动1-2分钟,湿润卸料口、斜槽及小车后取样。 值班QC员应追循国家规范要求如实操作、留样并作好相关原始记录以便备查。 第 2 页 共 2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5ef275cf76527d3240c844769eae009581ba27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