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霍布斯法哲学思想之思维方式

时间:2023-03-23 09:27:20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On the mode of thinking embodied in Hobbes s

philosophy of law



作者:王曦[1]

作者机构:[1]北京大学,北京100871 出版物刊名: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页码:32-39

年卷期:2019 1

主题词:霍布斯;思维方式;哲学;自然法;国家;个体



摘要:自古典以来对人的动物性与理性的双重理解,导致自然法概念的双重内涵,这是至少自西塞罗始就是欧洲国家学说与法哲学中固定的组成部分;而人原本就有自然本性的欲望推动以及自然理性的认知能力,这也是古典哲学以及罗马法就已经阐释与分析的人的自然本性概念的双重内涵的人本源泉;霍布斯的自然法概念上袭古典亦有双重的内涵域,一方面,在被人的自私欲望所统治的自然状态中依然有""存在,因而要克服人的自私欲望的推动;另一方面,尽管自然状态中存在着法,然而也依然存在着由理性所掌控的自然法则,而这样的自然法则应当成为立法的对象,由此,霍布斯认为,国家应当具有的任务就是实现自然法。本文重点探讨这一思想之思维方式。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7212c6a6729647d27284b73f242336c1fb9305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