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质量管理职责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修订人:刘俊杰 出纳质量管理职责 TSYY-QD-025-2014 审核人: 高惠景 页数 版本号 1 第四版 批准人: 段东辉 日期:2014年11月01日 日期:2014年11月25日 执行日期:2014年12月12日 变更记录时间: 变更原因: 一、目的:明确出纳质量管理职责。 二、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局令第58号)等法律法规。 三、范围:适用于出纳。 四、责任:出纳对此职责负责。 五、内容: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现金管理制度,熟练掌握收付办法和手续。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和完整性,保证内容真实、手续完备。 3、记账凭证的填制要准确反映经济内容的主体,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和记账规则,做到摘要简明扼要,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4、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或部门经理同意方可办理。 5、根据办理完毕的记账凭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当日余额,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7f72e670422192e453610661ed9ad51f11d5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