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我市职称电子证书管理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20.01.14 2020.01.14 宁职称办〔2020〕8号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规范我市职称电子证书管理的通知 宁职称办〔2020〕8号 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人社部第40号令《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江苏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5号)和南京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18〕75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互联网+”智慧人社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我市于2019年试行启用职称电子证书。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证书管理,维护证书管理的严肃性,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通过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或在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职称办”)指定职称受理部门初定中级和初级审核通过的人员,可下载和打印本人职称电子证书,我市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二、证书内容 中级、初级职称电子证书式样、规格、内容,由市职称办统一设计。证书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个人参保照片、资格名称、专业名称、评定部门、资格取得时间、公布文号、证书编号、微信扫描验证码、在线验证网址、生成时间和电子印章。 职称电子证书规格为A4纸型,防伪水印,实行全市统一规则编号,一证一号。职称电子证书分为初定通过电子证书、评审通过电子证书和补办电子证书,编号均为14位。 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职称制度核准公布的基层职称证书,在编号后附加标识。如乡村教师,证书编号后附加“X”。 三、信息查验 职称电子证书设置二维码、在线验证网址和电子印章等多重数字化防伪。查验方式分两种:一是通过“南京市职称申报和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平台”(在线验证网址:http://rsj.nanjing.gov.cn/zcrz/index.htm)进行证书信息查询验证。二是使用微信扫描电子证书下方二维码进行证书查验。持证人可通过“我的南京”APP扫描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m.mynj.cn:11097/commlogin/)进行查看和证书下载打印。 四、数据管理 我市发放的职称电子证书全部纳入电子证照库,实施动态管理。2007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期间,市职称办发放的纸质证书信息将全部录入电子证照库。2007年1月1日前发放的纸质证书遗失需补办的,由持证人提交补证申请,经职称材料受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纳入电子证照库管理,不再补发纸质证书。 按照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实行自主评聘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每年度向市职称办报送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信息,纳入全市数据库。 五、其他事项 市职称办统筹负责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的数据传输、信息共享、安全备份等工作。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部门(单位)按管理权限做好本地电子证书的数据信息归档、监管等工作,确保数据信息有效利用和安全可靠。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4日 ——结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95e85ae52e79b89680203d8ce2f0066f533640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