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成绩单填写及上报规范要求 为使考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现将各类成绩单填写及上报的要求统一规范,请各有关院、系及教研室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 从2006—2007(2)学期开始一律使用新版成绩单。 新版成绩单新增加的内容有: 1.考核方式:包括考试、考查、限选、选修,请在该门课程相应的考核方式后的“□”打“√”。 2.总学时和学分:总学时包括了该门课程的理论学时和实验学时总和。学分参照最新版的《大连医科大学教学指导》。 3.一些有关考试的数据统计: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缺考人数,班级最高分数,班级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考试课、考查课必须填写以上数据;限选课须填写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及缺考人数;选修课不必填写以上数据。请各有关的教研室老师务必认真计算、填写。 二、 学生成绩单的下载:进入大连医科大学校园网→点击组织机构→教务处→常用下载→更多→主校学生成绩报告单(2002级~2006级)。 三、 成绩单的填写: 1.课程名称必须按照本学期发放的“教学任务书”中的课程全称填写,不得省略。 2.学生成绩单一律用黑色签字笔或蓝黑墨水填写,如有更正须附以说明并签字。 3.若有缺考的考生,请教师在总成绩栏填写“缺考”字样。 4.不及格成绩必须用红笔填写。 四、 各类成绩单的填写要求: 1.考试课及考查课成绩单填写:考试课成绩采取百分制登载。考查课成绩按五级分制登载,90分以上(包括9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理论成绩不及格者即为总成绩不及格。例如:某学科总成绩=80%理论成绩+20%实验成绩。理论占80分,80分*60%=48分为理论及格成绩。若某学生理论成绩为42分(即小于48分),实验为18分,两者相加为60分,此种情况应用红笔在理论栏填写“42”,实验栏填写“18”,总成绩栏无须填写。 2.限选课和选修课成绩单填写:选修课成绩可填写学分,或记载及格或不及格。 3. 关于未参加考试学生成绩单填写:考试违纪者,该门课程成绩以“0”分记;缓考者在该门课程成绩单的总成绩栏填写“缓考”;缺考者在该门课程成绩单的总成绩栏里填写“缺考”。 五、 成绩单及相关表格(总结表、分析表)报送:各教研室老师务必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单及相关表格报送到教务处考务中心。 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教研室留存,两份上报考务中心。 六、 重修、补考成绩单的填写: 1.重修总成绩为期中成绩、实验成绩及重修卷面成绩按比例折合后相加的总和。考核成绩不及格选择重修者,重修总成绩不得高于一考同年级同专业的最高分95%;考核成绩及格选择重修为提高成绩者,重修总成绩不设上限封顶,按所得实际分数记载。 2. 考核成绩不及格参加补考者,补考总成绩为期中成绩、实验成绩及补考卷面成绩按比例折合相加的总和。补考总成绩及格者,成绩记载为补60;补考总成绩不及格者,记载为补不及。 3.参加补考原因为缓考者,所得总成绩为期中成绩、实验成绩及补考卷面成绩按比例折合后相加的总和。 七、 关于实验考试成绩上报的要求:各教研室务必在实验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将不及格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考务中心。实验不及格者不允许参加理论考试,必须在补考或重修前先参加实验的补考考试,及格后方可参加理论的补考或重修考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b25fa5969ec0975f46527d3240c844768eaa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