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社会工作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关于举办社会工作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层组织管理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发布日期】2013.10.01 【实施日期】2013.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社会工作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关于举办社会工作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13年10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民政局,各地、州、市、县民政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组发【2011】25号)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中组发【2012】7号),提高社会工作管理人员能力素质,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举办社会工作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的通知》(中社培字【2013】48号),中国社工协会社会工作师委员拟于2013年11月3日至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举办“社会工作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中国社工协会社会工作师委员会会员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工作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具体负责学员管理工 1 / 2 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民政系统干部、社工机构及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b506640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e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