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社区工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20.04.12 2020.04.12 铜政办函〔2020〕13号 城市管理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推进社区工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社区工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壮大镇域经济、活跃县域经济、巩固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重要抓手。为加快推进社区工厂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推进社区工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智远 市长 副组长:郝光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杨晓彬 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 丽 市委常委、副市长 姜学武 副市长 成 员:王晓刚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云钊 市工信局局长 杨 磊 市财政局局长 马新民 市人社局局长 相永宏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焦新学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于明辉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红侠 市商务局局长 焦 毅 市扶贫局局长 贾敬光 市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主任 李袁涛 市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马新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安排部署全市社区工厂推进建设工作;研究制订支持社区工厂建设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目标考核等;统筹协调解决社区工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职责:把社区工厂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将社区工厂建设纳入盐铜协作产业项目,盐铜协作资金适当向社区工厂倾斜。 市工信局职责:负责培育部分社区工厂向规上企业发展,制订扶持社区工厂向规上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负责社区工厂企业的技改和技术创新支持工作。 市财政局职责:按照省市社区工厂有关补贴政策,负责社区工厂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的筹措,及时下达社区工厂相关补贴资金。 市人社局职责:承担推进社区工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订全市社区工厂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项目引进、政策落实、认定管理、考核评比等工作;组织协调社区工厂配套政策制定,研究解决社区工厂建设中的困难,督促社区工厂支持政策的落实。 市自然资源局职责:负责社区工厂建设规划所涉用地的审批办理等工作,协调职能内社区工厂建设相应职责。 市生态环境局职责:负责协调解决社区工厂项目建设中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职责:把涉农社区工厂建设纳入全市农业农村产业规划,引导、鼓励返乡农民工创办各类涉农社区工厂,并享受相关涉农产业补贴。 市商务局职责:负责协调解决外贸型社区工厂发展中的困难,健全完善外贸企业服务平台,加大仓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c81dd5dac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a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