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合法性和国家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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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 Legitimacy and State-Society Relations



作者:赵鼎新[1,2]

作者机构:[1]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MaxPalevsky讲座教授;[2]浙江大学社会学教授 出版物刊名:学术月刊 页码:166-178 年卷期:2016 8

主题词:合法性;理想型;社会理性;政治认知;国家社会关系



摘要:意识形态,程序和政府绩效是国家合法性的三个最根本的来源。以下三个因果关系是联系国家合法性基础和民众政治认知模式最为重要的机制:1)意识形态合法性在一个国家统治中的地位越重要,价值理性在该国家民众的政治思维和行为模式中也就越占据重要地位。2)程序合法性在一个国家统治中的地位越重要,形式理性在该国家民众的政治思维和行为模式中也越占据重要地位。3)绩效合法性在一个国家统治中的地位越重要,工具理性在该国家民众的政治思维和行为模式中也就越占据重要地位。国家合法性的三个来源各有特性,本身很难说有什么优劣之分,关键在于这三个基本面向在一个具体的国家中的组合,以及一个具体组合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改变的能力。时代变了,一个国家合法性来源的侧重也得随之改变。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cf15b5667ce0508763231126edb6f1afe0071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