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 测评 行为表现 内容 获国家级荣誉称号者 获省级荣誉称号者 5分 3分 不包括奖学金类和科技成果类 校级指的是校党委或校行政一级(不包括奖学金类、优品德 获校级荣誉称号者 行为 表现 获院级荣誉称号者 未经批准,不参加学校或学院规定必须参加的活动、会议、讲座者 在校院有关部门检查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者 受学院通报批评者 1分 秀论文奖类、科技成果奖类、刊物编辑类) 0.5分 每次0.3分 每次0.3分 2分 若第一作者为导师,则学生作者按忽略导师名次进行重新排名,其加分值按左栏对应分值减1分计,如是负数第一作者每篇4分 则不加分也不减;如加分值少于不忽略导师时的加分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并被SCI、EI收录 第二作者每篇2分 第三作者每篇1分 学业 表现 第一作者每篇3分 在权威刊物(以扬州大学自然科学学术期刊榜为准)或国外刊物发表论第二作者每篇2分 文 第三作者每篇0.5分 在核心刊物(刊物封面标注为准)发表论文 加分 减分 备 注 值,则按不忽略导师时的加分值加分。若论文发表的期刊影响因子在3.0以上,则按左边加分值加倍加分。下同。 第一作者每篇2分 第二作者每篇1分 第三作者每篇0.3分 第一作者每篇1分 在其他刊物发表论文 第二作者每篇0.5分 第三作者每篇0.1分 在校《扬大研究生》发表论文 第一作者0.3分 第一完成人4分 获得专利(指专利已被正式受理) 第二完成人2分 第三完成人1分 10、8、6分 获全国大学生(或研究生)科技成果奖或优秀论文奖一、二、三等 获省级研究生科技成果奖或优秀论文奖一、二、三等 获校优秀论文奖或科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 旷课一次 3、2、1分 1.5、1、0.5分 国家级 6.0-2.0 省级 5.0-1.0 体育竞赛(取前八名) 市校级 0.8-0.4 文体 表现 文艺竞赛、其他竞赛(取前三等奖) 市校级 0.7-0.5 院级 0.5-0.3 若第一作者为导师,则学生作者按忽略导师名次进行重 新排名,其加分值按左栏对应分值减1分计,如是负数则不加分也不减分, 第二、第三完成人分别按40%、20%加分 1分 第二、第三完成人分别按40%、20%加分 第二、第三完成人分别按40%、20%加分 院级 0.6-0.2 国家级 4.0-2.0 省级 3.0-1.0 集体项目减半加分 集体项目减半加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cfc1a0974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b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