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回 款 承 诺 书之阿布丰王创作 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xxxxxx: 我司与贵司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就我司处置拖欠贵司货款事宜告竣如下协议:我司郑重许诺将于2014年月日之前将所有拖欠的货款全部支付给贵司.我司许诺在这期间,分次归还. 1、2014年月日之前归还人民币万元整(¥ )如未按时归还,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2014年月日之前归还人民币万元整(¥ )如未按时归还,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2014年月日之前归还人民币万元整(¥ )如未按时归还,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在此期间,若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企业经营呈现困难等可能招致拖延或无法归还拖欠货款的相关情况,贵司可要求我司提前支付全部拖欠的货款.我司许诺:若不按上述期限及时归还拖欠货款的,愿承当一切法律后果及赔偿贵司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特此许诺! 许诺人(公司名称): 二〇一四年月日 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d678aba2c3f5727a5e9856a561252d381eb2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