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10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珠山镇学生用车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负责处置全镇学生用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按规定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应急处置、调查和处理;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会同镇派出所、交警等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用车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协调、指导、宣传和监督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张青松担任,常务副组长由段昆担任;副组长:唐丁荣、蒋建军、祝敬东、秦伟军、陈献忠、王首慧、吕乐元;成员:屈晓剑、胡翠军、杨常青、魏云华、各校校长及各校值班老师、各行政村(社区)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珠山镇教育组,吕乐元兼任办公室主任,唐德智、冯松波任办公室副主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ee6bdbc915f804d2b16c1b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