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家庭、婚姻、性与社会性别 第一节 研究概述 家庭、婚姻、性与社会性别,是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运行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对这一领域的研究,是社会学重要的分支,具有很大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婚姻家庭社会学、性社会学和性别社会学与其他学科的区别在于:社会学的研究有着一个最基本的假设——家庭、婚姻、性与社会性别都是作为连接个人生活与社会运行的中介,体现着和作用于双方的相互关系。 家庭、婚姻、性、社会性别完全可以分别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但是作为个人生活与社会运行的中介,三者实际上又是一种系统的、整体的存在。引申社会学关于社会群体的基本概念,可以把它视为“人类初级生活圈”。“初级生活圈”是最深刻、最直接、最重要的人类关系。人类活动中生物的、心理的和社会的三种最基本因素及其相互作用,在这一关系中反映得最充分、最集中。 家庭、婚姻、性与社会性别既是历史演变的产物与见证,又是社会文化发展中的能动因素。尤其是在这一领域中,人类所关心的一些最根本的问题,例如人的生物属性与社会属性、精神与肉体、个人与社会、理智与情感、自私与无私等等相互关系和作用机制的问题,都得到充分和集中的反映。这是人类活动的其他领域所难于比拟的。因此社会学对这一领域的研究,不仅是本学科完善和发展的必需,也是与其他学科交叉渗透综合的最佳突破口之一。 作为个人活动与社会运行的中介,家庭、婚姻、性与社会性别必然按照双方的不同要求,同时扮演两种角色,显现出两种不同的特征和存在形态。从个人活动的角度来看,家庭、婚姻、性与社会性别都是个人选择与行为的结果,表现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生活实体。从社会运行的角度来看,它们又都是社会管理的产物,表现为一种强制式的社会设置。结果,它们总是同时地既作为生活实体,又作为社会设置而存在而运行。 第二节 婚姻家庭社会学 婚姻,作为个人活动结果的生活实体,其定义可以概括为:持续的性关系+共同生活。作为社会设置的婚姻,则是指:一、两个人按照社会所要求的契约关系和程序来组建共同生活(当事人的“婚”);二、双方都与对方原来的家庭结成确定的关系(当事家庭之间的“姻”)。因此在社会设置中,当事人的地位、角色、权利、义务是最本质和最重要的,性关系与共同生活则在其次。 家庭,作为生活实体,其定义可以概括为:实体婚姻+孩子+生活共同体。作为社会设置,家庭的定义强调的是:血缘+供养+继承,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 婚姻与家庭的宏观研究包括:(一)家庭的规模与结构;(二)家庭关系;(三)家庭功能;(四)影响婚姻家庭的各种社会因素。 婚姻家庭的过程研究包括:(一)婚姻准备与结婚;(二)婚姻的维系、发展与破裂。 第三节 性社会学 性社会学是社会学与性学的交叉学科,是社会学在性现象这个特殊领域中的运用。它有两个研究角度:一、探索人类种种性现象中所包含着的、所反映着的各种社会因素;二、研究人类性现象与人类社会之间的关系、作用和运行机制。 性社会学的最基本命题就是:人类的所有性行为,无论多么奇特和罕见,与人类的其他任何社会行为一样,并不是“生物本能”,而是人所处的社会使然。因此,那些用来解释其他社会行为的社会学理论,同样也可以用来解释人类的性行为。 这个命题有三层含义:1.人类的性行为是经过社会化的;2.人类的性行为不是个人的单独行为,而是处于交往当中的人际行为;3.人类的性行为与其他行为一样,也对社会发挥着作用。 总结起来看,性社会学几十年的发展,产生了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的成果,就是“性存在”(sexuality)。这个新词汇已经替代了原来的“性”(sex)一词。因此,性社会学的核心概念就是性存在。传统上所说的性,只是性存在概念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性的生物存在。另一个子系统是性的心理存在,指性在人的各种心理活动形式中的具体表现,或者说是人所感知到的性的生物存在。还有一个子系统是性的社会存在,即前两种存在的社会表现形态,或者说是由社会的人所标定的具有性的性质的那些活动与过程。这三种存在相互作用,构成更大的性存在的概念整体。 性的社会因素包括:(1)性的生命周期,这是社会为个体性存在的发展所设置的定轨。个体的性生物存在的发展与这个定轨相互作用,就是性的社会化与个性化的过程。(2)性的性别规定,两性的生物差异已被社会重新解释为性的性别角色。它是多重的,其具体内容随着社会的着眼点的变化而变化,甚至会相互矛盾;(3)性的阶层规定,特定社会总是把占据优势地位的那些阶层的性关系与性行为模式,规定为总人口的典范或准则;(4)性的语言系统与相关行为的训练;(5)涉性的人际交往等等。 性在社会活动中的表现,可以从下面几个问题看出:(1)性、爱情、婚姻三者的关系;(2)色情品传播与嫖娼卖淫;(3)与性有关的社会问题;(4)性教育问题。 第四节 性别角色与社会性别 在“人类初级生活圈”中,性别结构所发挥的作用极大。工业化之后,女性各方面的地位和状况都发生了巨变。它不仅改变了女性在家庭、婚姻与性等诸方面的角色和作用,也推动了男性的相应变化和整个初级生活圈的发展。因此,社会学不涉及性别研究是不可思议的。 性别角色这个概念,来源于社会学中的社会角色理论。它是指:社会针对具有不同生物性别的人所制定的、足以确定其身份与地位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表现的模式。在中文里,gender一般翻译为社会性别。它的对应概念则是“性别”或称“生物性别”(sex)。它主要指生理构造上是男还是女,一般并不包括人的其他社会特征。 随着社会性别这个概念的创立和发展,学术界通常把传统的“性别”重新划分为这样几个层次:染色体性别(X和Y染色体的构成的差异)、第一性征(生殖系统和性系统的差异)、第二性征(体型体貌等方面的差异)、第三性征(性格气质举止等方面的差异);还有人提出第四性征(性取向)、第五性征(思维方式)等等。这种重构强调:“性别”是社会结构的一部分而且是社会所造成的,而不仅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必然产物。 社会性别理论通常认为:自从进入农业社会以来,以往的大多数的人类社会都是“以男权为中心”的,也有人称之为“父权社会”。这样的社会对于男人和女人设置了一整套文化模式、行为规范和评价体系,形成了性别的定轨。该社会中的个体,从出生开始就被不断地培训,以适应这个定轨,直到被社会化为一个“合格的”、“成熟的”男人或者女人;其基本特征就是“男强女弱”,并且由此派生出“男尊女卑”。因此,社会性别理论通常认为:男人和女人都不是天生如此,而是被塑造为如此。 中国社会开始转型之后,性别问题的影响也在急剧增加。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151a3a46b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b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