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律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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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律师管理工作要点

的通知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文字号】闽司办[2016]3 【发布部门】福建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2016.02.19 【实施日期】2016.02.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律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司办〔20163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

现将《2016年全省律师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安排年度律师管理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6219



2016年全省律师管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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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省律师工作要认真按照厅党委的部署,围绕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并重,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律师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律师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大局

1.健全完善“海峡西岸经济区律师服务团”“涉外法律服务律师团”等工作机制,在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反倾销反垄断等领域做精做强一批律师事务所,推出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律师事务所,为“一带一路核心区”和自由贸易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2.组织引导律师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和内容,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着眼服务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组织律师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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