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许可证号:000000000 声明 1.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司法鉴定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遵守和采用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 3.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 4使用本鉴定文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 地址:××市××路××号(邮政编码:000000) 联系电话: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关于××事项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天职[200×]京会鉴字第×号 (编号:包括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及序号;年份、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方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5号宋体,居右排列。编号处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钢印)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 委托鉴定事项: 受理日期: 鉴定材料: 鉴定日期: 鉴定地点: 在场人员: 被鉴定人: 二、检案摘要 写明委托鉴定事项涉及案件的简要情况。 三、检验过程 写明鉴定的实施过程和科学依据,包括检材处理、鉴定程序、所用技术方法、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内容。 四、分析说明 写明根据鉴定材料和检验结果形成鉴定意见的分析、鉴别和判断的过程。引用的资料应当注明出处。 五、鉴定意见 应当明确、具体、规范,具有针对性和可适用性。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7d8f5cd6d175f0e7cd184254b35eefdc9d31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