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存在问题 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财务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日常报销、付款、记账、编制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的事后管理工作,未能让财务人员更多的参于到企业的开发经营中去。例如:企业在制定项目的一级开发计划时。如果财务人员缺位,则无法有效测算项目的筹资时间点、期限与金额。因为房地产企业的对外筹资金额一般在投资总额的50%—70%,存有较大的工作难度,且筹资时间长。而且这部分资金的使用将贯穿于企业的整个开发建设与部分销售阶段。等到企业管理者事后提出资金需求时再进行筹资安排,这势必将影响项目的开发与销售。如此,则原定的一级开发计划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这个现象在中小民营房地产企业尤为严重,其本质原因还是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无法在内部对管理者形成有效的业绩评价体系。 从房地产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外部角度来看,其时常存在财务管理即是财务人员的工作与我们无关的观点。这使财务人员在进行财务管理工作时得不到外部的有效配合,很多财务管理工作所必需的外部数据存在时效性与准确性差的情况。例如:在编制每月的资金计划时,需要各职能部门上报次月的资金使用额度,但是为了工作方便,职能部门往往会多上报资金计划或是照抄上月的计划。这样的做法缺乏对各类合同付款节点的监管,会使得上报的资金计划缺乏准确性与时效性。然而,财务部又需要使用这些数据计算次月的资金余额,从而安排相应的资金额度。当大家无法在同一体系下达成共识时,便会使资金计划与实际产生重大的偏差,其直接后果就是增加了企业的资本成本。 从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的内部角度来看,其在从事财务管理工作时多凭借个人经验与直觉进行财务决策,这使企业的长期投资、长期筹资和营运资本管理得不到有效的规划与控制,出现了极大的随意性。从而无法有效的在企业中,发挥财务计划、财务决策与财务控制的管理职能,这忽视了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整体性及重要性。 尤其是在项目投资前,对多个互斥方案进行评价时,如果忽视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内容,普遍会出现单以项目的销售净利率、成本收益率等指标进行盈利分析。从而做出不利于企业发展的决策。例如:预计项目开发周期9年、资本成本率5%、总收入9.5亿、总投资额(含税金)7亿、净利润2.5亿。因设计、施工方案不同,将会影响项目的预售时间,所以有A、B两套现金流的评估方案,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亿元): 通过计算可以得出,A方案内含报酬率8.95%、净现值0.9亿:B方案内含报酬率1O.51%,净现值1.07亿。对上述两个方案进行评估可以发现,两套方案的净现金流、净利润率均相同,但是因为各期的净现金流发生不一,造成了两者内含报酬率与净现值的差异。因为房地产企业的项目周期长,在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容易对企业的实际价值产生错误的估计,从而对经营决策产生不利的影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8f39aaf80d049649b6648d7c1c708a1294a0a5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