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生日贺金等福利发放管理办法 一、总则 本着为员工提供良好福利的原则,公司向全体正式员工提供节假日、生日贺金等福利。 二、分则 1.节假日贺金 元旦、春节、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公司向员工发放贺金或慰问品,以示庆贺。 2.员工生日、婚庆等贺金。 2.1、生日贺金:每位100元。 2.2、婚庆:200元。 2.3、员工添子/女:200元。限第一胎。 2.4、唁金:200元。指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 3.夏日清凉饮料、冬日取暖费。 4.员工子女教育费用 集团总部经理、所辖公司副总经理及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满八年,由所在公司提名,经董事长批准后,所生养的子女,从小学到大学的正常读书所须的学费,由公司承担。不包括赞助费、议价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 5.公司向员工提供午餐补贴或免费午餐。 6.员工生病住院,公司工会及公司各级领导应购买礼品前去探望。 6.1员工:部门经理/负责人应前去探望; 6.2部门经理/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副总裁/总裁:上一级分管领导应前去探望。 三、附则 本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所辖各公司可根据各自情况,制定相关政策,但不得突破集团总部的标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cafe85f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3942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