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全文如下: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全文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敬业奉献.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997年8月7日修订)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cfbb6c6d9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f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