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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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本科生 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

(试行)

根据浙大发学【20075号、浙大发学【20076号文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评奖原则

1、在综合素质评价基础上评定各项奖学金及荣誉称号。

2各项奖学金、荣誉称号的评定严格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20074月修订)》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条例(20074月修订)》执行。 3、评奖过程要求公开,评奖结果力求公平、公正。 二、

组织机构

1 成立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细则的制定和最终审核。

主任:毛丹 副主任:许翾 吴飞

委员:张镜一 沈爱国 刘为 李杰 鲍毅玲 郝维佳 韦小波 秘书:詹美燕

2 设立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具体实施。

组长:张镜一 詹美燕 组员:各班班主任及各德育导师 评奖程序

(一) 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根据《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细则》给出参评学生当学年德育等级。

(二) 学院本科教学科根据《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

则》中规定的专业综合排名计算方法给出参评学生当学年学业成绩排名。

(三) 学院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小组严格按照浙大发学【20075号,浙大发学【2007

6号文件,具体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

1 学业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的评定流程如下: 根据学业成绩排名、德等级自动生成评定结果→初评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学院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小组将公示后的结果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结果上报学工部。

2 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院级外设奖学金的评定流程如下:

符合评奖条件的同学递交书面申请书(申请表从学院网上下载)交至学院学生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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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办公室(西溪主楼461并同时将申请表发至以下邮箱zhanmeiyan@zju.edu.cn→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对递交申请的同学进行评审→初评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将公示后的结果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结果上报学工部。

3 研究与创新奖学金、校级外设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流程如下:

符合评奖条件的同学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学金评审登记表”及“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交至学院学生事务科办公室(西溪主楼461,并同时在网上提交申请(网址:10.10.10.25/xgxt→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对递交申请的同学进行评审→初评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将公示后的结果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结果上报学工部。 4 竺可桢奖学金和特别奖学金的评定流程如下:

竺可桢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同学递交申请表,由学院推荐至学工部,学工部初审后递交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特别奖学金严格按照浙大发学[2007]17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三、其他

1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属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学生事务科。 2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 2007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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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d73bbac7a3e0912a21614791711cc7930b778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