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征收还是私人征收:效率与分配正义 郭小莉 【期刊名称】《北大法律评论》 【年(卷),期】2012(013)002 【摘 要】对于征收的社会目标、政府在征收中的作用以及如何制约征收权等问题,不同的征收理论有着不同的答案。以社会效率为导向的私人征收理论认为,征收必须出于公共用途的需要这一条件是无法实现的。为防止征收中的腐败、寻租和无效率等不良后果,应当排除政府的介入,通过补偿的条件设置筛选出高效率的私的征收人。以良政为目标的公共征收理论则认为,除了效率,征收的正当性还和政府的公共职能以及分配正义相关,要制约征收权,除了补偿,还必须依托于政治制度和政治过程。文章最后运用这两种理论分析中国的征收权,并提出一些改良的建议。 【总页数】12页(P469-480) 【作 者】郭小莉 【作者单位】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政治系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63 【相关文献】 1.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是否必须统一安置、统筹分配?——梅桂华与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镇湖堤村民委员会、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镇湖堤村第八村民小组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纠纷案2.城市房屋征收中公共权力的配置与控制——以权力为视角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3.评析房屋征收中的公共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条4.评析房屋征收中的公共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条5.从公共管理视角探究社保费税务征收问题——以安徽省青阳县征收社保费为例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e21455feb7101f69e3143323968011ca300f7e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