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企业股份公司定期审计制度 1.目的 为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规范定期审计工作。 2.职责 2.1 审计人员根据本制度规定开展定期审计工作。 2.2 审计室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修订和发布。 3.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定期审计是指根据《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条例》(VKSJ08-01)和本制度的要求,审计室对集团所属公司或项目进行审计的最低频度。 4.2 定期审计的主要类型有:内部控制审计、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绩效审计、房地产项目决算审计等。 4.3 定期审计周期一般为: A.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每两年应进行一次; B.房地产项目决算审计在项目决算完成后应及时进行; C.二级公司第一负责人离任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4.4 对审计室的要求: 4.4.1 审计计划。审计室根据本制度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计划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4.4.2 审计程序。在分析性审核工作的基础上,主审负责编制项目的具体审计工作程序,以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4.4.3 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力求事实清楚、内容完整、结论正确、建议得当。 4.4.4 后续审计。对已审计项目应进行跟踪分析,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了必要的整改,并分析评价其整改结果。 4.5 对被审计单位的要求: 各公司应遵照《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条例》的规定和《审计联络员制度》(VKSJ08-04)的要求,指定审计联络员,并做好必要的配合及协调工作,以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fbb5f3b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0869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