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及联系方法,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相关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假期核准权限如下: (一)、公司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的(包括三天),由其部门主管审批。 (二)、公司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的,需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核准。 (三)、公司主管级人员请假的,由总经理核准。 四、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五、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情况可由家属或电话请假以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七、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虽续假但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力的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四章 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经2月27日公司行政办公会议通过。 二、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办公室。 三、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0d5ee8402d276a200292ee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