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的自然法理论 凌蕊苹 【期刊名称】《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8(021)001 【摘 要】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霍布斯是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他从人性论出发,以一个虚构的自然状态为起点,提出了自然法、自然权利的基本原理,系统地论述了以和平为目的的自然法学说.通过对这些观点的描述和分析,试图得出一些法学研究过程中值得借鉴的方法和结论. 【总页数】3页(P141-142,147) 【作 者】凌蕊苹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09 【相关文献】 1.霍布斯自然法理论新释 [J], 洪琼 2.近代自然法的自我扬弃--霍布斯、卢梭和康德自然法理论对黑格尔法哲学的三个启示 [J], 魏月;程彪 3.霍布斯:自然法理论中的约伯--霍布斯论自然 [J], 任志安 4.自然法的平等和契约下的正义——霍布斯的公平理论 [J], 李纪才 5.霍布斯式的哈特——以最低限度的自然法重构规则理论 [J], 张国旺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1ad1fbbe6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b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