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财务管理 (一)设立账户和财务人员的规定 1.原职工食堂或xx自建职工食堂应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加强职工食堂财务管理。对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询问。 2.所有职工食堂均设专兼职会计和出纳,根据人事部批准的人员编制设置。 3.会计和出纳要有明确的分工。会计和出纳是不允许的。一个人负责会计,另一个人负责现金饭票。 (二)关于开支范围等有关财务规定。 1.职工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列入工资计划,经人事部批准,并按工资标准进行人员分配。 2.公用事业的预算和支出在“运营费用——公用事业”中。 3.根据实际需要,每个职工食堂的燃料费用由行政部设定,计入职工福利费。 4.各种设施、炉灶、厨具、餐具等。各职工食堂xx购买的物资计入基建成本,未来需要添置的物资、用具计入福利费,不能计入营业外支出。 5.员工食堂需要采购的其他材料和用品,如洗涤剂、毛巾、用具、苏打粉、洗衣粉、肥皂等。应由行政部合理确定,并按固定金额少量购买和使用。 (三)补贴方面,公司食堂提供的伙食补贴数量由人事行政部门核定,每人每月补贴10元,并拨付福利费。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1ed8ef661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0a.html